我省出台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制度十多项便利服务和待遇力引全球英才

记者从13日召开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日前已由省政府印发,这一办法将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身份证件功能与享受优惠政策、提供便利服务有机结合,标志着江苏服务海外人才的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   

 

据介绍,目前有近5万名海外人才在江苏工作,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才国际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将有更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来苏工作、创业。我省出台的居住证制度,最大的特点就是将身份证件功能与享受优惠政策、提供便利服务有机结合,既解决海归人才在工作、生活中的市民待遇问题,又为他们的创新创业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和诸多便利,对进一步优化我省人才发展环境,吸引更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我省创新创业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今后凡来我省工作、创业并具备相应条件的非江苏户籍海外(境外)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均可以到省或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领《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最长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可以续办。持证人可以享受14项优惠待遇,其中市民待遇的有:担任企事业单位领导及重大项目负责人、办理购付汇手续、申报专项资金、参加学术组织和申请政府奖励以及职称评定、购房、社会保障、公积金、子女就近入学、申请驾驶证和车辆入户、住宿登记。便利服务的有:免办其他就业许可、申办营业执照、就医、通关、出入境及居留许可。优惠政策待遇的有:被事业单位聘用可提供编制保障和不受进人计划限制、研发费用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个人收入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予以相应奖励、单位提供住房或房贴、办理补充医疗保险、子女参加高考同等条件下高校优先录取。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获得国家“千人计划”和省“双创计划”资助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以按程序直接领取《居住证》。此外,持证人还可为随行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申领《居住证》(副证),并享受相应待遇。